以下是吉林大學薪酬管理體系的綜合說明,涵蓋教師、博士后及企業(yè)負責人等不同群體的薪酬結構、標準及管理機制:
一、薪酬體系與標準
1.教師薪酬
基本結構:
分為13級崗位,月薪范圍3,000元至20,000元以上,具體依據職稱、學歷
以下是吉林大學薪酬管理體系的綜合說明,涵蓋教師、博士后及企業(yè)負責人等不同群體的薪酬結構、標準及管理機制:
一、薪酬體系與標準
1. 教師薪酬
基本結構:
分為13級崗位,月薪范圍3,000元至20,000元以上,具體依據職稱、學歷、崗位級別確定。
無“十三薪”(即第十三個月工資),但提供補貼(如采暖補貼、健康體檢等),補貼額度與職稱和學歷掛鉤。
考核關聯(lián):
年度考核結果(優(yōu)秀/合格/基本合格/不合格)直接影響績效津貼、獎勵發(fā)放及職務晉升資格。例如:
基本合格:扣發(fā)年度業(yè)績津貼、獎勵績效,延遲晉升;
不合格:額外扣減崗位津貼,取消晉升資格一年。
2. 博士后薪酬(含“鼎新學者”)
鼎新學者計劃:
年薪≥30萬元(稅前),按月發(fā)放,支持2年;可疊加國家博士后項目資助(如“博新計劃”)。
自然科學學科:學校+學科/導師配套≥5萬元/年;
人文社科:配套≥3萬元/年。
其他博士后類型:
項目資助博士后:年薪≥12萬元,配套標準同鼎新學者;
聯(lián)合培養(yǎng)/在職博士后:薪酬由合作單位承擔。
3. 企業(yè)負責人薪酬
適用對象:
學校全資及控股企業(yè)的董事長、總經理等高管。
薪酬構成:
| 組成部分 | 發(fā)放方式 | 關聯(lián)考核 |
|--|--|--|
| 基本薪酬 | 按月發(fā)放 | 不與年度業(yè)績掛鉤 |
| 績效薪酬(業(yè)績獎金) | 年度考核后兌現(xiàn) | 與年度經營業(yè)績掛鉤 |
| 任期激勵收入 | 任期考核后兌現(xiàn) | 與任期經營業(yè)績掛鉤 |
注:薪酬方案需報吉林大學經營性資產管理委員會備案,嚴禁兼職取酬。
? 二、福利待遇與補充保障
1. 基本福利:
社會保險與公積金:依法繳納。
住房保障:可租住博士后公寓或享受住房補貼。
健康與生活:采暖補貼、年度健康體檢。
2. 專項獎勵:
科研成果獎勵:在站博士后科研成果按學校規(guī)定分配獎勵;
國際交流資助:鼎新學者可申請≤3萬元國際會議資助。
3. 子女教育:教職工子女享受入學、入托政策。
?? 三、薪酬管理機制
1. 管理機構:
人力資源處工資科:統(tǒng)籌國家工資/補貼落實、校內績效政策制定、二級單位業(yè)績額度審批。
分層審核:個人或單位提交薪酬變動申請→工資科復核→學校審批。
2. 考核制度:
教師:年度考核(定性為主) + 中期/任期考核(定量為主),實行“師德一票否決”。
博士后:進站、中期、出站三階段考核,中期不合格者退站。
3. 調整機制:
依據吉林省工資政策、學校財政狀況、學科發(fā)展需求動態(tài)調整;
高層次人才(如鼎新學者)實行“協(xié)議薪酬”,單獨核定。
四、政策支持與發(fā)展趨勢
1. 省級支持:
吉林省人才開發(fā)專項資金資助博士后項目(如2025年計劃),提供科研經費及留吉工作補貼。
2. 校內改革方向:
優(yōu)化分配結構:向教學科研一線、高層次人才傾斜;
強化績效導向:完善“薪酬-考核-獎勵”閉環(huán),提升資金使用效益。
總結
吉林大學薪酬管理體系以崗位分級為基礎,績效掛鉤為核心,覆蓋從教師、博士后到企業(yè)負責人的多類群體。其特點是:
1. 分層分類:教師崗級制、博士后協(xié)議制、企業(yè)負責人經營業(yè)績綁定;
2. 福利全面:住房、醫(yī)療、子女教育等保障增強吸引力;
3. 動態(tài)優(yōu)化:結合省級政策與校內改革,持續(xù)提升競爭力和公平性。
建議關注[吉林大學人力資源處官網]獲取*政策,或直接咨詢工資科( )。
轉載:http://xvaqeci.cn/zixun_detail/41508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