試用期擔心被辭退,記住這四點不僅防止被坑,還能制裁公司: 一、入職后如果超出一個月不滿一年,公司不和你簽訂勞動合同的,你是可以主張雙倍的工資差額的,即最多十一個月的工資。 二、如果臨近轉正前幾天,公司說你能力不行,那老板有給你簽
小紅在入職某公司行政崗的時候,在應聘登記表上的家庭狀況中的子女,是否孕期都填寫了無,而且這個表下面還有一行字,如果上述填寫的個人信息存在虛假的情況,公司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,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。小紅簽字后表示同意入職,一個月后,忽然去醫(yī)院產
<p>如果公司口頭辭退你,你就跑去仲裁。99.9%你就輸了。而且這一步一旦走錯,就再也挽回不了,到底是為什么該怎么辦?口頭辭退的五個應對方法,為什么口頭辭退不能沖動,立刻去仲裁,因為口頭辭退,勞動者大多數沒有保留好相關證據。而且
很多hr對于小時工這種用工形式都有一種誤解,認為這種兼職想怎么來都可以。我們就來聊聊這個話題。首先我要明確一點,所謂的小時工也是屬于勞動關系,并不是勞務關系。所以不是你想怎么來就可以怎么來的,它有一個專有名詞叫非全日制用工。勞動合同法中對其
一家大型商貿連鎖企業(yè)的電工在維修時取掉圍擋提示,導致電梯滑落。雖有自動制動裝置未造成人員傷亡,但企業(yè)處理不當引發(fā)勞動仲裁。企業(yè)原本占理卻敗訴,原因是制度執(zhí)行不到位,處理問題拖泥帶水。正確處理員工嚴重失職問題應注意以下幾點。 一、明確工
我們經常會聽到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一些約定俗成的表達方式。比如說n,n+1,2n,還有人會提出2n加1等其他的計算方式,必須明確的是,2n加1根本就不存在。能提出這樣的要求,往往是勞動者對法律的誤讀,或者是受到一些半吊子的專業(yè)人士的誤導所致
員工拒絕調崗,企業(yè)以不服從管理嚴重違紀為由解除勞動關系這種處理合法嗎?如果要做這樣的處理必須要在四個關鍵點上形成證據,不然的話不可能無償辭退。 勞動合同法關于員工調崗有明確的規(guī)定,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用人單位提前三十天
如果今天突然被老板辭退,會怎么辦?怎么調整心態(tài)?什么是離職經濟賠償金?離職的時候,要確定哪些事情?分享幾點經驗。 一、穩(wěn)住心態(tài)。允許自己難過一會,但是不要陷入過度悲傷的情緒當中,就是一份工作而已,沒有什么大不了,接下來的重心就是要想策